1)第二十九章《狼》_我在秋后刑场当刽子手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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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朝生扶着范屠夫继续前进,很快来到了范屠夫的村子,敲响隔壁土郎中的门,土郎中一见是老范连忙询问情况,老范把事情说了,土郎中扒下老范裤子,就见老范臀部少了块肉,被狼撕下来一块,鲜血染红了裤子。

  幸好这口不大,若是大了非要出事不可,土郎中拿出自己的特制草药,先给老范止血,用布包好,便让老范回去卧床,明早再来换药,如果晚上不发高烧,命就保住了,若是发烧,神仙难救~

  当然这是土郎中自己医药水平有限,若是放到现在,止完血,打一针破伤风,打一针狂犬病,再来点青霉素辅助,应该不会有伤口感染风险,不过古代基层医疗,就基本靠硬挺了。

  李朝生扶着老范回到家中,这大半夜家里一个人没有,李朝生就决定留下来住一晚,第一照顾一下老范,别让他死在炕上,第二这个时间点城门关了,自己也进不去城了。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老范靠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挺了过来,竟然神奇的没有发烧,第二天精神头还挺不错,看着老范如此李朝生松了口气。

  幸好活过来了,不然王二的私房钱怕是用不上了,更加关键的是二嫂会不会觉得是王二诅咒老丈人才导致老丈人被狼咬伤,一命呜呼?

  如果真的往这方面想了,王二后半辈就算废了,按照王二嫂的性格,说不准想起来就揍王二一顿,真替二哥担忧啊。

  老范明显见好,土郎中给换了药,隔壁王大娘听说老范受伤了,一大早就煮了粥,带着馒头来看老范,李朝生跟着蹭了顿早饭,聊天中听土郎中说,王大娘寡居多年,老范老伴也死了多年,老头老太太平时很近乎,要不是顾忌子女感受,估计又要梅开二度了。

  李朝生听着八卦,来到了院内,想着昨天的事情,拿出了藏在胸口的白册,里面毛笔不知道是什么宝贝,随时拿出来,随时都是有着墨水的状态,提笔就能写。

  李朝生想着昨日范屠夫的讲述,与脑海中一篇文章吻合度极高,便提笔在白册第一页写上题目《狼》

  紧跟着提笔开写正文:一屠晚归,篮中肉尽,唯有剩骨,途遇两狼,缀行甚远,屠惧,以刀恐之,不果,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而两狼并驱如故……

  李朝生提笔用歪歪曲曲的毛笔字,写下了千古名篇,蒲松龄的狼,不过其中也有变通,比如那句以刀恐之,原文没有,还有最前面的篮中肉尽,原文是担中肉尽,可是范屠夫没有担子,就是一个篮子,所以改成篮中,写文要贴近真实,尽可能的给读者营造真实的氛围。

  李朝生写的差不多了,该结尾了,提笔写道: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怕已近妖,未能屠之,恐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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