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四章 《霸道人妖王爱上我》_海贼之我是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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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当中。

  一本即将闻名世界的小说正在慢慢的被创作出来。

  “嗯,不错不错,已经写了五章了。”

  一章有四千字,哈尔斯以前无聊的时候,稍微看过一点点的霸道总裁文,所以大概还是知道要怎么写的。

  女主要善良,要圣母,像是一朵白莲花一样。

  男主要足够的强大,要霸道。

  要有钱,有资源,有人脉,还要有足够多的后宫。

  虽然有很多的妖艳贱货,但是男主只宠女主一人。

  最好再给男主加几个竞争者。

  哈尔斯觉得那个剪刀果实能力者,闪电就很是不错。

  思考片刻,又把暴君熊给加了上去。

  至于笔名。

  哈尔斯觉得可以叫做{我不是凯多}。

  这个名字很搞事情。

  到时候可能会有人和凯多打架。

  但是细细想来,凯多这个死弱智,不可能有自己的文笔。

  哈尔斯于是将笔名改成{我不是鹰眼

  愉快。

  因为笔名的问题,容易遭人针对,需要有足够的实力,不会直接被人打死,同时也不能够干涉到妹子。

  如果写的是明哥的话,那么可能自己就没有办法攻略蕾贝卡,还有其他的妹子了。

  明哥的那一块,妹子还是挺多的,并且长得也很好看。

  明哥也就只是一个七武海的实力而已。

  并且,克洛克达尔以前的时候,可是可以和那个鬼之继承者来一个五五开的。

  虽然被白胡子打败过。

  万一沙鳄鱼突然间开始锻炼起来,变得足够的强大,然后和明哥打个一架,将火烈鸟给打死了咋办?

  尴尬。

  至于那个玩弄尸体的混蛋,哈尔斯也曾经考虑过。

  但是他以前虽然和凯多打过,并且还活着,只是部下死的差不多了,但是现在还是太弱了。

  火烈鸟就能够打爆他。

  并且那里,还有着佩美眉。

  至于女帝,直接不考虑。

  甚平虽然足够的强大,但是并不是很想欺负他。

  他那里还有着白星呢。

  暴君熊的话,直接无视。

  小说里面已经出现过了。

  哈尔斯是准备直接将三个人都给惹个一遍的。

  暴君熊的话,直接取消。

  至于如何气到人妖王同学。

  到时候去推进城一趟,然后将书给丢在五楼和六楼之间就好,多丢个几本。

  所以,鹰眼很合适。

  就酱紫。

  几天后,哈尔斯写了二十万多的字,准备让老爷子帮忙找一个出版社。

  反正他要么回去看孙子,要么看我,要么去气战国。

  这是一个大闲人。

  青雉找不到人,黄猿的话,实在猥琐,不想接触。

  赤犬的话,会被骂的。

  战国不适合做这件事情,泽法是自己的老师,大忙人一个,教自己和精英的训练营,很忙的。

  所以,老爷子最适合。

  第二天.

  “行啊,哈尔斯,这件事情,老夫来帮你搞定。”

  老爷子向着哈尔斯保证,同时很好奇哈尔斯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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